新闻中心_搜狐网站

新闻中心_搜狐网站

时间: 2024-01-30 16:33:21 |   作者: 新闻中心

  在记者追踪采访中,发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:许多市民认为,砸车反映出了一部分人的“仇富”心理。砸车还在调查中,为什么就有人这样断言?为此,记者正常采访了有关专家。

  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王教授认为,首先,出现这类砸车事件并不能完全说不正常,这是转型社会中一种社会现象,在社会学中称为“失范”行为。

  很多时候心态失衡的人,不是违规者,但他们在不自觉中成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培养者。打个比方说,谁都害怕丢自行车,但丢了车后又去黑市上买低价车,这对于偷盗自行车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就是一种社会需求的鼓励。

  拿这次砸车事件来说,这明明就是一种犯罪行为,而很多人却认为砸得好,这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对这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认同。

  人大心理科学研究中心副教授赵颖女士认为,“仇富心理”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一种心理不平衡的表现,“失衡心理”是任何一个人都有,都会存在的,但个人情绪宣泄的过激行为只是个别。

  赵副教授认为,应该从道德上去调整各自心态,道德信念是社会规范的内在支撑。从某一些程度上说,道德同经济是成正比的。

  “怎样用道德去调整心态问题?最好能把道德信念和人生价值放到国家与社会、个人与国家的现代社会结构关系中去认识,把伦理价值从直觉和良心的自在状态提升到原则和规范的自觉状态,也把单纯的个体道德提升为共同体中的社会伦理。”

 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介绍,我国宪法明确规定,要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,“社会总归是有贫富差距的,即使在完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,也不可能有绝对的平等。”

  洪教授认为,通过法律解决才是合情、合理、合法的态度。对于部分人的非法所得,居民应到有关部门进行检举,坚决不采取非法手段。

  北京公联安达停车管理公司的刘先生对记者说,有汽车的人对砸车事件的看法基本上集中在“停车与管理者之间”的矛盾上。这就涉及权利义务与利益是否有一致性。车主们认为,交了管理费,在停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管理者都要负全部责任。

  现在我们正常的生活水准不断提高,对服务要求也慢慢变得高,因此,在停车管理中就会与管理者发生很多问题,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防范,这类事件就会不断发生。“出现这样一种情况,我个人认为当务之急是需要引进现代停车管理技术,使管理规范化,实现权利义务与利益的有机连结。”

  “从报道上看,有人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和停车场方面有关系。”对此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有一定的道理。他认为,首先要看在小区内建立的停车场有无合法资质。如果停车场的设立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,居民的利益遭到侵害,那停车场方面就必须要对居民进行相应的赔偿。

  他同时指出,即使停车场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并产生了矛盾,居民们是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,再者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。“你能起诉停车场,但绝不能采取过激行为。”

  信报讯 当本报在对劲松8区砸车事件进行调查的时候,昨天,家住在望京地区方舟苑小区的一位居民打来电线辆好车也被砸了。”

  这位居民介绍,7月1日晚9时,四五名施工人员拿起了铁锹和棍棒,在众多业主的注视之下,把一辆奔驰S500轿车给砸了。“一个多月前他们就砸过两辆车了。”他说,“出事次日凌晨一点,他们又砸了7辆车,其中包括凌志、菲亚特等好车,一辆本田已经被砸两次了!”

  这位居民还告诉记者,当初方舟苑的业主在买房时,开发商曾说小区内将建有喷泉、绿地、幼儿园等设施。可几年过去后,承诺不但未能兑现,而且又另外建起了5幢新楼。久而久之,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逐步升级。

  记者随后与该小区物业取得联系,一工作人员表示听说了此事后,便挂断了电话。

  我个人觉得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仇富现象,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在发展的同时,除了要加强人民的道德素质教育以外,还要重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贫富差距。虽然这些话题已被大家提了很多次,但从未被相关部门充分关注,更何谈作出相应的对策。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!!!!!!.......??????

  不是仇富,是仇不公,中国的富豪有几个是勤劳致富的,都是和权力勾结的结果.

  我也认为砸的好,只是砸的时候最好有选择的砸,专门砸贪官污吏的车,对于正当的生意人,其实他们的钱也赚的辛苦,而且也受贪官的压迫与剥夺,所以建议还是不要砸他们的车,他们和广大受苦的老百姓是同类人,虽然生活的好一点

  我是没办法啊!我想一定是有车族侵害了无车族,无车族基本上又是身在社会底层,他告谁啊?我们还不知道中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!他们没办法啊。只有砸车了。

Copyright © 2017-2022 爱游戏全站登陆入口_爱游戏全站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18001364号-1 蜀ICP备18001364号-1